天津汉沽区去年提高了新农合报销限额和住院报销比例,一年来的实践表明,农民得到更多的实惠。2008年,全区新农合医疗住院补偿金额385.03万元,受益人次3632人;门诊补偿金额52.63万元,受益人次13770人。
去年,汉沽区新农合人均年筹资额由过去的110元提高到130元,其中农民个人筹资额不变,每人每年仍缴纳45元,其余由各级财政资助,共计85元。同时,还对报销限额做出调整:可列入报销计算的票据金额由原3.5万元调整为4万元,并提高住院报销比例。其中,市级定点医疗机构:1001元至10000元报销35%;10001元至30000元报销40%;30001元至40000元报销45%。区级定点医疗机构:301元至10000元报销40%;10001元至30000元报销45%;30001元至40000元报销50%。镇卫生院:100元以下(含100元)报销20%;101元以上报销45%。
此外,参加新农合的农民患者选择外埠三级医院住院,经有转诊资格的市属三级甲等医院医务部门开具转诊证明,并报区新农合办公室批准后,起付线、封顶线等同定点医疗机构,票据不分段,报销比例为20%。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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