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儿身患系统性红斑狼疮疾病,去年9月份去南京治疗花去了5万多元。在困难的时候,市医保中心给报销了1.3万元的医疗费用,让我一家人重新树立了战胜疾病的信心。”日前,杨东社区居民王传性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自称是不幸人中的幸运者,而他的“幸运”就是及时参加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项让19万居民受益,填补了医保体系“空白”的民生工程。
客观地讲,经多年发展,我市医疗保障制度虽巳涵盖了城镇职工、农村农民等多数人群,但仍有一部分人游离于医保体系之外,而城镇非职工居民便是其中一大群体。为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尽早将这部分人纳入全市医保体系,我市于2007年在全省率先建立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当年参保人数达到11.2万人,先后有2268人次报销了医疗费用520万元。为使更多人群入保受益,2008年我市又将“建立健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作为市民生工程推进实施,并确定了年内参保人数不少于19万人的目标。
为了把这项民生工程办好,市政府进一步调整完善居民医保政策,制定印发了《2008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实施方案》。新的方案扩大了参保范围,将劳动年龄段内的城镇未从业人员纳入保障范围,并建立了缴费激励措施,提高了保障待遇,使城镇居民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最高结算限额由原来的5万元调整到7万元,住院费用起付标准降低为三级医院400元、二级医院200元,一级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不设起付标准。同时,我市还率先建立了基金统收统支制度,使各县、区间实行同样的资金补助标准,享受同等待遇。
此外,我市还积极创新,在全省率先将市属3所大专院校学生、进城务工人员纳入该项保险制度的范围内,使得更多的人只需花上很少的钱,就享受到了医疗保障的好处。去年10月至12月,全市2.5万名已参保的50周岁以上居民还在市劳动部门的组织下,免费进行了健康体检。
这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的实施,受到了参保人员的广泛欢迎。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数据统计,截至去年12月10日,我市已有192828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年任务超额完成。其中7174人次共报销医疗费用1300多万元。
来源:铜陵市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