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众合理用药援助系统
药品查询
请勾选查询条件后检索
药品名 企业名 批准文号 功能主治
你的位置:首页 > 药讯频道 > 药讯 > 医药新闻 > 正文
本溪市:医疗“二次救助”金开始发放
www.yongyao.net  2009-1-16 15:53:23  来源:  责任编辑:
分享到:

1月14日开始,本溪市236名患病的贫困群众将陆续领到由政府发放的医疗“二次救助”金。

今年首批发放的医疗“二次救助”金的标准是:城市低保户根据2008年个人负担医疗费的情况,划分为12个救助档次,最低的1500元,最高的3.5万元。

为了做好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本溪市明确:享受城市医疗“二次救助”的低保对象,由市城市特困居民医疗救助管理中心统一提供救助名单,经市民政局审批后,由县区民政局按名单发放救助金;农村低保对象、五保对象在本地区新农合定点医院治疗或经批准办理正常转院手续的,由各县区民政局统一到本地区新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办理手续,县区新农合办公室要出具救助对象本人基本情况、2008年医疗费用支出情况、报销情况、个人自付情况证明材料、转诊情况,并附医疗费用收据复印件,经县区民政局审核后,统一报市民政局审批,符合条件的有县区民政局按名单发救助金。

据悉,医疗“二次救助”金正在陆续发放,首批发放的救助金达120余万元。

来源:人民网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返回资讯中心 返回资讯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