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芝罘区只楚居民吕先生替父亲领到了1万元的“二次补偿”金后高兴地说:“父亲参加新农合仅缴纳了40元钱,2008年住院已累计领取补偿金3万元,是新农合的最高补偿,为家里减轻了很大的负担。”
记者从芝罘区新农合办公室获悉,芝罘区居民的“二次补偿”金在春节前将全部发放到手。据了解,此次新农合“二次补偿”的范围为“2008年度的新农合住院患者”,此前参合患者的住院医疗费用已按原标准结报的,可持《芝罘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身份证,到原定点医院合作医疗办公室再次领取不足的部分。
芝罘区新农合办公室人员介绍,芝罘区新农合仅“二次补偿”的金额就达52.83万元。而且,2008年的最高补偿金额从2万元提高到3万元,并把恶性肿瘤的放化疗、尿毒症的透析治疗等特殊慢病患者的门诊费用纳入补偿范围,并按40%的比例补偿,让参合居民最大限度地受益。
来源:烟台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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