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众合理用药援助系统
药品查询
请勾选查询条件后检索
药品名 企业名 批准文号 功能主治
你的位置:首页 > 药讯频道 > 药讯 > 医药新闻 > 正文
烟台:年缴40元最高补偿3万 新农合二次补偿金春节前发放
www.yongyao.net  2009-1-14 12:05:36  来源:  责任编辑:
分享到:

昨天,芝罘区只楚居民吕先生替父亲领到了1万元的“二次补偿”金后高兴地说:“父亲参加新农合仅缴纳了40元钱,2008年住院已累计领取补偿金3万元,是新农合的最高补偿,为家里减轻了很大的负担。”

记者从芝罘区新农合办公室获悉,芝罘区居民的“二次补偿”金在春节前将全部发放到手。据了解,此次新农合“二次补偿”的范围为“2008年度的新农合住院患者”,此前参合患者的住院医疗费用已按原标准结报的,可持《芝罘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身份证,到原定点医院合作医疗办公室再次领取不足的部分。

芝罘区新农合办公室人员介绍,芝罘区新农合仅“二次补偿”的金额就达52.83万元。而且,2008年的最高补偿金额从2万元提高到3万元,并把恶性肿瘤的放化疗、尿毒症的透析治疗等特殊慢病患者的门诊费用纳入补偿范围,并按40%的比例补偿,让参合居民最大限度地受益。

来源:烟台晚报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返回资讯中心 返回资讯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