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记者从2009年天津市卫生工作会议上获悉,卫生局将以推进综合配套改革为切入点,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大力推进城乡卫生一体化建设,建立覆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在有效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上,天津市将加快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零差率”改革。
打破以药养医机制,统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用药目录,在九城区推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药品“零差率”销售,适时向全市推开。配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进一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医保政策,建立社区医保结算办法,完善医保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预付制办法和区县财政增加投入等途径解决,减轻患者用药负担,社区基本用药价格至少降低15%。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药品消耗、收支情况、经济分配、绩效考核等实行统一管理。
深化药品供应保障体制改革,统一药品采购目录,统一药品价格,统一配送,统一网上采购,切实减轻百姓负担。逐步推行销售“两票制”模式,逐步推行药品“带量销售”。进一步规范全市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使用管理,理顺药品购销关系,实现医疗机构药品规范采购、合理使用、合理补偿,降低药品虚高价格。
开展大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双向互动。实施百名高级医师进社区活动,切实做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健康指导及培训带教等工作,努力构建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服务新模式。与职称晋升挂钩,保证下得去、呆得住、干得好。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积极推进卫生部在河东区开展的促进公立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合作试点。继续完善万名医师下乡工作。
提升城乡18项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加大城乡公共卫生服务投入,进一步完善城乡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执行标准、经费核定和考核标准,使项目管理考核体系更具可操作性。继续拓展农村地区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完善、强化区县“五所”(县医院、中医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院和卫生监督所)规划及达标建设。加快中心妇产科医院、医大总医院、医大二院、天津医院、南开医院、胸科医院等医院建设,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加强重点公共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完成海河医院、职业病防治院、安定医院建设和搬迁工作,提升公共卫生防治能力。
实施公立医院责任考核与合理补偿制度。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开展公立医院补偿政策调研,进一步加大政府补偿力度。积极开展医院成本核算,搞好医疗费用“三控制”,确保公立医院履行公益性,促进可持续发展。以市编办批准编制为依托,在原“四险”市财政按缴纳标准的40%给予补助基础上,提高到全额补助;超编部分由医院自行负担。对承担社会公益任务的精神、传染、烧伤、职业病防治等医院编制内在职人员给予基本工资定额补助。完善公立医院考核办法,进一步加大监督考核力度。
加强城乡基层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用两年时间,解决城区已拆迁社区、农村卫生服务机构还建、重建问题。加强涉农区县医院、中医院标准化建设。规范农村卫生人员服务行为,做好乡(镇)村一体化管理,实施人员配置、机构设置、业务考核、财务管理、药品购进“五统一”管理模式。进一步完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组织实施农村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向社区卫生服务转轨转型。加强区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根据辖区服务人口确定区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本建设标准,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对不足部分由市和区县发展改革部门按一定比例投入,建设项目需经市发改委和市卫生局审批、审查和验收。加强卫生监督机构基础设施建设。
建立培训基地,启动全科医生技术培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乡村医生学历培训。抓好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积极落实131人才队伍培训计划,建立起适应我市卫生事业发展的卫生人才培养体系,加大对高端医学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加强区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队伍建设,制定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人员岗位标准,新进入人员经考核达标后上岗,建立在职专业人员学历教育和业务能力培训机制,三年内完成对现有人员学历或岗位技能的培训,考核不达标调离本岗位。继续开展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公卫项目操作和临床技术培训。加强临床药师队伍建设。
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