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值元旦春节,保健食品过度宣传之风又有所抬头。天津市药监部门提醒市民,应认清保健食品与药品的区别,正规保健食品外包装上会有“淡蓝色牛头”的国家保健食品标志,切勿轻信商家虚假宣传,以免影响正规药物治疗。
记者近日在采访中发现,津城多家药店都存在将保健食品冒充药品销售的行为,在一些药店,如“××补血胶囊”等保健食品,其批准文号为“卫食健字”号,却冒充药品销售;“××壮骨增高钙片”等食品,仅仅有保健功能,却宣传其有增高功效;“××海狗神鞭”等性保健食品竟宣称具有改善性功能的疗效。
据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保健食品是具有保健功能的食品,其文号由国家卫生部审批;而药品则要求有明确的主治、功能和疗效,其文号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审批。“食品”之所以能假冒“药品”进入药店销售,是因为药品零售企业在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上存在漏洞,没有为销售的所有产品开具标明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厂商、价格等内容的销售凭证,也未建立产品销售明细。
为此,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市民,对与药品包装相似、与药品同名或名称相仿、极力宣传具有治病功效的非药品类产品要多加警惕。据介绍,正规保健食品都要经相关部门审查确认,合格后发给《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其外包装上会有“淡蓝色牛头”的国家保健食品标志。因此,市民只要发现产品上标有此标志,即可分辨出是保健食品而非药品。另外,一旦买到进行虚假宣传的保健食品应尽快向市消协等有关部门投诉。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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