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卫生部、教育部出台《医学教育临床实践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从今年1月1日起,实习医生从事临床诊疗活动,须有指导医师指导,并经得患者同意。患者不点头,实习医生不可以参与问诊。同时,在得到患者同意后,实习医生也须在指导医师的监督、指导下参与诊疗活动,不能独自为患者提供诊疗服务。
患者:普遍表示欢迎
从记者连续两日在宜宾走访的几个医院的情况来看,绝大多数就医的患者并不知道此事。从门诊到住院部,记者共询问过近20名就医者,没有一人知道有这一《规定》。而在了解了大概内容之后,又普遍对此表示欢迎,认为是对自己权益的一种保护。“就是因为对小医院不放心,所以才来这里看病的,如果是实习医生,我肯定不会放心。”在市第一人民医院,患者李先生说:“至少得让主治医师以上的看吧,实习医生没什么经验,把病情误诊了怎么办?”
采访中,记者只遇到一位表示理解实习医生的住院患者,但她也只同意在医生已确诊了病情,并在开始治疗的基础上,再接受实习医生的问诊与查体,“反正都知道自己是什么病了,给实习生说一些情况,并让他们检查一下,这也可以接受,但如果让他们给我治疗,肯定不行。”
实习医生:锻炼机会可能减少
在对医院的采访中,记者也了解到几个实习医生的想法。正在实习的李敏(化名)说,大学里前几年都是理论课程,现在实习才有机会正式与患者接触,《规定》一实施,自己的“工作”可能就只是抄写病历、填写化验单了,最多看能否在病房里偶尔给病人听诊一下、测个血压什么的。“轻松倒是轻松,但以后能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医生,就不清楚了。”
另一位实习生也表示了类似的担忧,“我们的实习学科很多,医院所有的科室几乎都要转完,主要是通过实际操作来加深对书本知识的理解,但现在许多病人看个小病都要找专家,这个《规定》再一执行,我们接触病人可能就更难了。”
医院:会执行卫生部的规定
据宜宾市第一人民医院的医生介绍,一直以来,一医院对实习医生临床实习都有很严格的规定,不能从事处方、手术等内容。实习中,更多是听取指导老师针对病人病情的讲解、治疗以及换药等学习和辅助性内容。这次卫生部和教育部出台规定,从规范实习医生的行为上看,有一定的必要,医院也会严格执行。
同样,宜宾市第三人民医院医教科的副主任医师赵丽华也介绍到,实习生在三医院没有处方权,也不能单独诊视、治疗病人,入院记录与病历必须由医院的医生书写,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与陪同下,实习医生也要在给患者讲明身份后,才能进行“望、触、叩、听”等活动,如果病人不愿意,也会尊重病人的选择。另外,实习医生也有专门的胸牌,并贴有本人的相片,清楚的表明了他们的身份,病人都能够看见。
采访中,也有人对这一《规定》表示出了一定的担心。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医生认为,实习医生迟早要考证行医,从来没有听说过光靠看就能成长的医生,现在患者自我保护意识的增强,已经让部分实习医生失去了实践机会,如果问诊都必须经过患者同意,那么对能力的培养过程也许会更长。
来源:宜宾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