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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公布第四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结果
www.yongyao.net  2009-2-27 15:35:23  来源: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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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们对调查资料进行了初步分析,现将主要结果报告如下:

主要发现

一、我国城乡居民卫生服务需要量及主要健康问题

(一)城乡居民卫生服务需要量持续增加。

通常用两周患病率、慢性病患病率、因病伤短期、长期失能以及疾病的严重程度来反映居民医疗卫生服务的需要量和主要健康问题。

调查地区居民两周患病率为18.9%(其中:城市22.2%、农村17.7%),与2003年第三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结果相比,调查地区患病率增加了4.6个百分点,城市增加6.9个百分点、农村增加3.7个百分点。按2008年人口总数13.3亿推算,当年全国两周患病累计总人次数达65.4亿,比2003年增加了14.6亿。

调查地区居民慢性病患病率(按病例数计算)为20.0%(其中:城市28.3%、农村17.1%),与2003年调查相比,患病率增加4.9个百分点,农村增加比例略高于城市。推算全国2008年慢性病总病例数达到2.6亿,比2003年增加了0.6亿。

(二)城乡居民患病结构继续变化

我国城乡居民两周患病的疾病结构在过去的十年间发生了重大变化:两周病例中,新发病例的比例由1998年的61%下降到2008年的39%,而慢性病持续到两周内的病例由39%增加到了61%,慢性疾病已经成为影响居民健康的主要问题。

在慢性病患病中,循环系统疾病(如心脏病、脑血管病、高血压病等)、内分泌系疾病(如糖尿病)增加明显,而呼吸、消化等系统的慢性病明显下降。本次调查结果显示,有医生明确诊断的循环系统疾病例数由1993年的0.37亿增加到1.14亿(其中:高血压患者由1400万增加到7300万、脑血管病由500万增加到1300万);糖尿病病例数从200万增加到1400万。

(三)疾病负担有所增加

衡量病伤负担可用两周内疾病持续天数、短期失能(因病卧床、休工和休学天数)、长期失能(活动受限)等指标来表示。调查地区两周内每千人口疾病持续天数为1537天、每千人口因病卧床天数为185天,每千劳动力人口因病休工天数为90天,每千在校学生的因病休学天数为44天;与2003年调查结果相比,每千人口疾病持续天数、因病卧床天数增加,休工、休学天数有减少。

本次调查,60岁及以上人群长期失能率(活动受限)为31.1%,其中:城市26.0%,农村33.8%。与2003年相比,城市老年人口失能率没有变化,农村地区略有增加。

二、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利用费用与医疗保险覆盖

(一)居民医疗服务的需求及利用量增加

卫生服务研究通常用两周就诊率、年住院率、两周新发病例未就诊比例、应住院而未住院比例等指标来反映居民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和利用。

调查地区居民两周就诊率为14.5%(其中:城市12.7%、农村15.2%),与2003年13.4%的结果相比,略有增加。由此推算,2008年全国门急诊人次数达50.1亿,比2003年增加2.6亿人次。

门诊病人就诊流向发生明显变化: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农村乡村两级卫生组织)就诊的比例由2003年的69.5%增加至2008年的73.7%;其中:城市由36.6%增加至48.3%,农村由79.3%增加至81.7%。

调查地区居民年住院率为6.8%(其中:城市7.1%、农村6.8%),比2003年增加了近一倍。住院人次中,疾病和损伤占79.4%,住院分娩占16.5%。以2008年住院率推算,当年全国住院人次数近1亿人次。

(二)居民未利用医疗服务的比例下降

调查地区两周新发病例未就诊比例为38.2%(其中:城市为47.9%、农村35.6%),比2003年下降了6百分点,农村下降幅度略大于城市。未就诊病例中,70%的患者通过自行服药或药店购药等方式对疾病进行了治疗,只有少部分患者未进行任何治疗。

经医生诊断需住院而未住院的比例为21%(其中:城市22%、农村20%),与2003年调查相比,出现下降趋势。

(三)居民未利用医疗服务的原因分析

调查地区两周新发病人未就诊的首要原因是病人自感病轻认为不需要就诊,这部分病人占未就诊病人的67.8%;其次是因为经济困难或认为就诊太贵而未就诊,占未就诊病人的14.9%。

医生诊断需住院而病人未住院的主要原因是“经济困难”,占70.3%,“自认没必要”住院的病人占10.7%,因为“无时间”而未住院的占7.7%。

住院病人中,36.8%的病人是自己要求出院的,比2003年下降了6.5个百分点。在自己要求出院的病人中,经济困难或花费太多而要求出院的病人占54.5%,比2003年减少了9.4个百分点,该情况的改善主要发生在农村地区。

(四)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覆盖面增加

本次调查城市地区居民拥有各种社会医疗保险比例为71.9%,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比例为44.2%,比2003年增加了14个百分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率为12.5%。农村地区,拥有各种社会医疗保险人口的比例达到92.5%,89.7%的调查居民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9%拥有其他社会医疗保险。

(五)城乡居民医疗费用补偿水平提高

调查发现,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覆盖的居民中,有72.6%门急诊患者的医疗费用全部或部分得到了报销,或从医保卡中直接进行了支付;94.8%的住院患者的医疗费用得到了报销,报销费用占其住院费用的66.2%。

享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人群中,有三分之一门急诊患者的医疗费用获得了报销;79.3%住院患者医疗费用得到报销,报销费用占其住院总费用的49.2%。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覆盖的居民中,有33.5%的门诊患者得到报销或从家庭帐户中支付,65.6%的门诊患者需完全自付医药费用;有85.3%的住院患者的医疗费用得到报销,获报销费用占其住院总费用的34.6%。

(六)医疗费用过快增长趋势基本得到控制

调查发现,城乡居民医疗费用的增长速度明显减缓。居民门急诊次均就诊费用为169元,次均住院费用为5058元,(分别比2003年增加50元和1514元),其增长幅度远低于同期GDP和城乡居民收入的增长。按可比价计算,2003-2008年均就诊平均费用增长4.4%、住院平均费用增长1.5%,明显低于1998-2003年的12.9%和10.8%的增长速度。本次调查,城市次均就诊费用为312元,次均住院费用为8958元;年均增长分别为4.9%和0.9%;农村次均就诊费用为128元,次均住院费用为3685元,年均增长分别是3.9%和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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