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省工商局获悉,根据国家要求,我省将规范医疗广告发布,特别在广播电视医疗和药品广告中,不得以患者形象作疗效证明。
根据规定,禁止聘请不具备执业资质的人士担当医疗、健康类节目的嘉宾,严禁演员和社会名人主持医疗、健康类节目。
广播电视媒体发布医疗、药品广告,凡审批证明不符合要求,或擅自篡改审批内容的一律不得播放;凡以专家、患者形象作疗效证明的一律不得播放;凡含有宣传治愈率、有效率及医生与患者进行现场或热线沟通交流内容的一律不得播放;凡由药品生产、经销企业或医疗机构制作的医疗、健康类资讯服务节目一律不得播放。
省工商局表示,对继续违规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将给予停止或取消其广告经营、发布资格。对发布违法广告情节严重的播出机构,向社会公开曝光。
来源:中安在线
精彩推荐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常见药品专题
常见疾病专题
药品
疾病
药企
药店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