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近日组织开展药品广告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违法广告发布行为,净化药品广告市场。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任务。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结合州直辖区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工作重点和工作目标,并指定具体负责处室和人员,及时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二是强化协作,共同整治。与州党委宣传部、州工商局、州广播电视局等七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药品广告发布行为加强药品广告监管工作的通知》,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加强沟通协作,共同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三是摸清底数,全面监测。专门指定两名执法人员对辖区药品广告进行摸底和监测,对本地媒体进行重点监测;对发布违法药品广告的,采取说服、劝诫的方式,要求其停止发布药品违法广告。
四是加强宣传,规范行为。深入各新闻媒体,向其宣传和解释开展药品广告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引导新闻媒体依法从事药品广告发布,规范广告发布行为,共同做好广告治理工作;针对当前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新闻媒体之间沟通少、长效机制未建立等问题,进行协商,建立互通药品广告信息平台,即:新闻媒体在发布药品广告前,将药品广告的详细内容告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便于监督。
此次专项整治共检查涉及药品广告单位36家,查出违法药品广告11条,责令停止发布药品广告9条,向工商部门移交案件2起。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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