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起,新疆医疗机构40亿元药品将实行网上阳光采购,预计每年可为患者节省至少4亿元药品费用。
从新疆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按照要求,新疆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必须采购挂网药品,逐步实现所有药品、器械网上采购,全区药品价格统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党组书记殷宇霖说,新疆全面推行网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主要目的是让老百姓吃上质优价廉的药品。目前,新疆已成立了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通过学习其他省份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建设、网上限价竞价采购、网上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的做法,建立了自治区网上药品集中采购专家库,并制定了第一批《自治区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目录》。
届时,医疗机构将通过新疆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管理网进行药品采购活动。对纳入挂网目录的药品,医疗机构不得再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价格谈判以及要求各种形式的折扣让利。
新疆此次决定,县级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包括国有控股企业在内的国有企业等所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即二级以上的公立医疗机构必须全部纳入网上药品集中采购范围,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规避或变相规避网上药品集中采购,而擅自采购非挂网药品,一旦查实,将严肃处理,追究责任。
来源:医药经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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