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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医改关注度升温 建立基本药物制度被寄予厚望
www.yongyao.net  2009-3-26 9:25:10  来源: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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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7年的卫生工作会议上,卫生部原部长高强指出,医改要建立四项基本制度。在这个被外界认为是卫生部首次公布的医改方案中,明确要求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高强表示,政府应该加强对药品生产、采购、配送、使用等环节的监管。其主要内容是:国家按照安全、有效、必需、价廉的原则,制定基本药物目录;政府招标组织国家基本药物的生产、采购和配送。

据中国药学会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委员、黑龙江中医学院教授孟锐介绍,1997年,中央在《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就已提出,应建立基本药物制度。在之后的10年里,我国基本药物工作的执行还主要停留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调整上,基本药物制度形同虚设。

据俞观文回忆,早在1992年,由卫生部、财政部、原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卫生部领导和部分专家组成的国家基本药物遴选领导小组成立,负责确立制订国家基本药物的方针和政策。经过5年的努力,1996年,按照“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的原则公布了第一批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1998年,在原有入选原则上增加“中西药并重”内容,第一次加入了中药品种,调整后有27类740个品种入选,增加幅度为6.1%,中药也成为我国基本药物的一大特色。这以后的2000年、2002年和2004年都由SFDA(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出台目录,每隔两年进行一次新目录发布。

“对于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来说,制订目录只是其中的第一步。”俞观文告诉记者。一直以来,我国有关基本药物的工作都只是停留在目录上,其他配套的工作和政策都没有跟上,这就直接影响了目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在现实中,随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和推广,《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取代了基本药物目录。2000年6月,当时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订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正式颁布,具备实际报销作用的《医保目录》被广泛采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渐渐被人们淡忘。

卫生部一位官员告诉本报记者,由于我国一直没有建立完整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政策,基本药物管理一直处于“有目录而无制度的状态”,群众基本用药不能得到有效保证。

国内外实践经验表明,基本药物管理不仅仅是制订基本药物目录,更重要的是要建立从基本药物生产、采购、配送到使用、报销、价格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制度和政策。

“缺乏基本政策和法律保障的药物目录,实际上就变成了没有目录。”孟锐说。目前,我国药品政策法规方面以《药品管理法》为基本法,涉及药品研发、生产、经营、使用等各个环节,是国家药物政策和医药行业管理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可是,《药品管理法》对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没有任何文字表述,基本药物制度长期停留在若干文件上。

2008年3月,国务院机构改革启动,宣布SFDA并入卫生部,同年9月,卫生部“三定方案”对外公布。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工作也因此向前推进,卫生部宣布成立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司,该司主要承担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并组织实施的工作,组织拟订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组织拟订国家药物政策、国家基本药物生产、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方面提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的鼓励扶持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2009年1月,在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卫生部部长陈竺表示,下一步我国要加快建设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优质价廉的药品;建立健全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管理机构,组建国家基本药物委员会;建立健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并定期调整机制和部门协同工作机制。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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