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医保卡将可支付所有家庭成员的门诊医疗费用,记者昨天从市社保局获悉,我市将进一步推进医保“家庭账户”进程,个人账户积累额达到1个月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目前为3233元)的,其超过部分将可用于支付其家庭所有成员的门诊医疗费用,该方案目前已上报市政府,预计近期将颁布实施。
去年开始,我市就在全国率先推行一人参保、全家受益的医保“家庭账户”模式,在2008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规定,个人账户积累额达到1个月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其超过部分可用于支付健康体检、预防接种费用和其已参加少年儿童住院及大病门诊医疗保险的子女的门诊医疗费用。
市社保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我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233元,也就是说我市医保参保人的个人账户里的钱只要超过3233元,其超出部分就可用来支付其参加了少儿医保的子女看门诊的费用。“今年上半年这个政策的覆盖范围将进一步扩大,我们将进一步推进医保“家庭账户”,即拟将个人账户积累额达到1个月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233元)的,其超过部分可用于支付其家庭所有成员的门诊医疗费用,扩大医疗保险的受益面。”
“所谓家庭所有成员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等,而且不管家庭成员是不是深圳户籍、有没有参加医保。”该负责人解释说,这样一来,医保个人账户就可以在家庭成员之间协调使用,从而减少账户积余,大大提高个人账户的功能。
来源: 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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