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众合理用药援助系统
药品查询
请勾选查询条件后检索
药品名 企业名 批准文号 功能主治
你的位置:首页 > 学习培训 > 考前培训 > 考试动态 > 正文
佛山2009年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www.yongyao.net  2009-3-31 16:36:30  来源:  责任编辑:
分享到:

各区卫生局,市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关于2009年医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国医考发〔2009〕11号)和省卫生厅、省中医药局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具体情况,我局制定了《佛山市2009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安排》(见附件1)。请按要求及时组织好本地区、本单位的考生进行报名工作。

顺德、高明、三水区卫生局分别负责组织本辖区内报名考生的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工作,禅城区、南海区和市直医疗卫生单位报名的考生由我局统一组织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现场报名的时间及地点由各组织单位自行确定,另行通知。各区卫生局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审核报名考生的资料和资格,严格把关,做好本地区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工作。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坚决拒绝给未在本单位试用或试用期未满的人员出具《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我局将对照新录用医学专业毕业生备案的情况进行检查。如有举报,一经查实将依法严肃处理。

对于在个体诊所、卫生站试用的考生,主管卫生局须对该单位是否符合试用机构的条件进行确认,必要时在其《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的“备注”栏上加注意见并盖章。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返回资讯中心 返回资讯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