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药品经营企业监管,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建立六项机制,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建设。
一是建立责任分包制。将全县零售药店划分为三大片区,再分包到3个监管中队和每位监管人员,每个药店都明确一名监管人员为第一监管责任人,实现监管无缝隙覆盖,责任无推诿落实,并由局纪检组不定期开展效能督查,对监管不力的予以通报,并追究责任。
二是建立季度巡查制。对全县300多家零售药店分由3个稽查中队每季度必须巡查一遍,指出问题,惩处违规,确保每个药店的药品质量管理情况均在掌控之下;通过巡查,督促药店保持规范管理不放松。
三是建立定期例会制。每2个月召开一次全县零售药店负责人工作例会,以会代训,学法规、学文件、学业务,例行公布前一阶段违规药店的查处情况,增强企业质量意识、自律意识和药品质量第一责任人意识,自觉规范经营行为。
四是建立信息通报制。将药品安全信息及时通过手机短信、远程监控等形式,在第一时间内传递到药店负责人,确保药品安全信息畅通。
五是建立业主约谈制。对管理混乱、多次教育效果不明显、质量负责人不能认真履责的药店,单独约谈其负责人,指出其在经营中存在的具体问题,限期纠正,告之如不能达标,将依法处理。
六是建立退出引导制。引导经营不善、效益不佳、管理滑坡、常发生违规行为的药店退出市场,倡导企业主动退出,开辟退出“绿色通道”。
2009年第一季度,该局共巡查药店310家次,召开例会2次,发布信息4次,短信群发1800多条,立案查处药店8家,提请吊销许可证1家,引导注销许可证2家。在最近效能督查中,所抽查的药店药品质量管理情况优良,六项机制显现了积极效果。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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