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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遗体捐献的缺口很大 调查发现存四大门坎
www.yongyao.net  2009-4-3 16:08:21  来源: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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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几名学生共用一具遗体,甚至没有遗体进行临床教学,是目前众多医学院校师生解剖课上面临的尴尬。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人体解剖教研室主任初国良说,广州市遗体捐献的缺口很大,他们呼吁更多的市民加入捐献行列。

但是,市民对遗体捐献顾虑重重,热情不高。

即便作为遗体教学的需求者、受益者———各医学院的师生,参与遗体捐献的意愿也较弱,报名者寥寥。

遗体捐献到底存在什么问题?近日,本报记者作了一番调查。  

昨日上午,广州市红十字会在广州新塘华侨公墓的香园艺术墓区遗体捐献者纪念碑前,举行了一场“生命追思”活动,广州市副市长、市红十字会会长徐志彪以及相关部门代表和约200名遗体捐献者亲属在纪念碑前献花并三鞠躬。

据有关部门统计,从2000年广州开展志愿捐献遗体工作以来到2009年2月,领取申请表确认捐献遗体的市民有1000多人,目前实现捐献的共有130人。

广州市红十字会副会长、秘书长欧阳炳惠说:“在遗体捐献方面,目前的确存在着很多不完善的地方。我们近期将联合民政等部门就这些问题要进行一次讨论,希望尽快解决。”

门坎1

死者身体权由谁支配

2000年11月颁布的《广州市志愿捐献遗体暂行办法》(下简称《办法》)规定:“捐献人填写《申请登记表》时,应征得所有直系亲属的签名同意。如捐献人要求公证的,可以到市或区公证处办理公证,并将公证副本随同《申请登记表》交登记接受站。”

按照规定,志愿者若想捐献遗体,必须获得所有直系亲属的签名同意。在民事法律中,三代以内直系血亲,包括父母、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

一个人有遗体捐献的意愿,但不能由自己说了算。死者是否享有自己的身体权?是否可以将捐献人填写申请表时的捐献心愿作为死者的遗嘱来进行?一定要征得直系家属的同意,是否侵犯了捐献者的基本权利?

按照现行规定,显然不能!

有法律界人事指出,遗体捐献是一种赠予行为,其继承人应当遵照被继承人的遗愿履行捐献协议。但协议捐赠的是特殊物,且协议须等捐赠方主体消失后,由第三方履行,所以不能认为遗体捐赠协议具有公益性,或者经过公证就一定具有强制力。

而事实上,已经填写好《申请登记表》并已由直系家属签名的捐献人去世后,因家属反悔而致使捐献不成功的例子有很多。

记者了解到,目前国内已有些地方如上海等修订法规,最终确定了捐献者的志愿原则和近亲属推定同意的原则,即捐献者生前有捐献志愿的,无须征得子女同意,只须委托执行人捐献遗体即可;若捐献者生前没有相关志愿表示,近亲属如果全部同意也可以实现捐献。但在广州,子女的话言权大过捐献者。

门坎2

尸体运输费由谁承担

广州的《办法》中,关于接受志愿捐献遗体手续中有条规定:志愿捐献遗体者去世后,应由其户主、亲属、抚养人或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和注销户口,同时由执行人通知殡葬部门收运遗体,然后与登记接受站商讨接受遗体事宜,殡葬部门负责将遗体运送到登记接受站。

根据此条规定中“殡葬部门负责将遗体直接运送到登记接受站”,应可理解为捐献者遗体的运输不用家属或执行人员方面操心,但事实上,目前遗体捐献志愿者去世后,为其举办追悼会、遗体告别仪式结束前产生的费用,要由捐献者家属承担,而接受站只承担由殡仪馆至登记接受站的运输费用。

这尤其体现在广州的周边地区。

由于遗体的保存技术要求高,目前只有广州、湛江、汕头等拥有医学院的城市设有遗体接受点。这就意味着广州周边城市有人选择捐献,只能把遗体运到广州来。如从佛山运送遗体到广州,费用约为2000元,这笔钱都由家属承担。

接受站方面表示,由于运输经费有限,接受遗体时又必须办理当地民政部门的手续等,所以不太方便接受外地的捐赠者,这便直接表明了对捐献人的户口要求。由于这个原因,有些非广州籍捐献者只能放弃捐献意愿。

事实也证明,广州至今接受的130具捐献遗体,基本上都是广州市居民。有捐献者家属提出疑问,为什么一定要经由殡葬部门才可以将遗体送到接受站?可不可以由接受站直接接收?

但这也行不通,因为规定不允许。

门坎3

无偿捐献后由谁管理

几年前,广州医学院曾做过一份关于“广州市民遗体捐献意愿及影响因素”的调查分析。分析表明,影响遗体捐献因素中,排在第一位“传统观念(41.05%)”———即认为人还是“入土为安”后面的,便是“对接受点不够信任”,比例为25.11%。

让人们有如此想法的首要原因,是法律法规问题。

目前遗体捐献还没有统一的全国性法规,只有一些相继出台的地方性法规或管理条例。而在这些规章中,对接受遗体后的使用、管理等诸多方面缺乏详细明确的责任规定。2003年9月18日,南京苏艺生物保存实验工厂制作的人体塑化标本在日本东京展出,其标本来源据称为南京的遗体捐献者,展出引起了国内震惊。而且,这场展出并不是公益展出,而是商业展出。

这也是一些捐献者担心的问题:自己无偿捐献遗体,到头来或许会被当作商业道具。

同时,我国并没有一个主管捐献者信息的部门。遗体被用作什么用途?被安置在什么地方?使用完毕后有没有妥善处置等问题?都是捐献人家属所不知道的。有学者认为,中国的遗体捐献需要一个统一的机构来掌握全面的信息,需要建立一个类似于“中华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的“遗体捐献库”,才能真正了却遗体捐献志愿者生前的愿望。

门坎4

捐赠公证费也要自掏

若想让《捐献登记表》具有效力,捐献者本人或家属还必须到公证处公证。但捐献登记表的公证费用并不是由全国物价部门统一,目前,全国的公证费用从免费到500元不等。这一笔费用让不少想捐献遗体的人望而却步。许多人认为,捐献遗体是为社会作贡献,但公证费则给贡献设立了一个门槛,降低了公众对遗体捐献的热情。

据此,红十字会认为,捐献者的行为必须得到其家属的认可,为避免出现不必要的争议,司法公证是目前唯一有效的办法。而收取公证费是公证处所为,红十字会无权干涉。

据了解,目前北京、上海、南京等地都采取了给遗体捐献免费公证的做法。广州虽未强制捐献人公证,但对公证费用问题没有明确标价,也没有明确表示费用不收取。

捐者多为知识分子

目前,广州市红十字会接收的130具遗体中,基本上是60—80岁的老年人,这些志愿者的遗体都不适用于器官捐赠,只能用于医学教学和科研。

随着遗体捐献宣传的开展,报名人员也从最早的干部、知识分子扩展到工人和农民,但捐献人群的主力还是知识分子。

来源: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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