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卫生部网站消息,天津市蓟县妇幼保健院发生的严重新生儿医院感染事件,反映出卫生行政部门监管不力,在保障医疗安全方面存在严重缺陷。卫生部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以此为鉴,汲取教训,堵塞漏洞,切实加强管理,防止类似事件重复发生。
(一)增强责任意识,提高工作执行力。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从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高度,提高责任意识,强化执行力,切实加强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大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管理力度,保证医疗机构落实我部有关医院管理和医疗安全的工作要求,减少医疗安全隐患,防范不良事件发生。
(二)加强医院管理,确保医疗安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切实加强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加强内涵建设。特别是妇幼保健院、妇产医院、妇儿医院以及设有新生儿科及新生儿重症监护室的医院要从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新生儿感染事件及蓟县妇幼保健院新生儿感染事件中汲取教训,加强建设和管理,进行全面评估,梳理问题,排查隐患,完善制度,强化措施,保证科室设置符合其功能和任务需要,确保医疗安全。
(三)强化院感防控意识,提高工作应对能力。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医院感染防控措施,完善医院感染暴发事件报告和应对机制,强化人员医院感染防控责任意识和工作能力,能够及早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医院感染事件造成的不良影响。
(四)规范行政审批,加大管理力度。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有关要求履行管理职责,切实加强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管理,严格审批医疗机构诊疗科目,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
卫生部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围绕医疗安全的关键环节加大管理力度,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问题,予以纠正。要建立医疗安全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违法违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发生严重医疗不良事件的医疗机构要严肃查处、公开曝光。
同时,卫生部将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医院感染专项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