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规范医疗器械生产流通秩序,2009年2月18日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全面开展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专项整治。截至2009年3月31日,全区共检查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1193家,责令限期整改203家,停止销售7家,立案查处20家。
下一步,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采取五项措施持续深入推进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一是进一步加强督导检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在规定期限内保质保量完成。
二是加强调研,着力建设长效监管机制。要坚持边整治、边总结,边检查、边提高的原则,制定《定制式义齿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安全信用分级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产品质量检验监督管理办法》等制度,务求通过专项整治,达到提高监管水平、提升监管质量的目标。
三是及时研究处理问题,切实规范医疗器械生产流通秩序。对在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各地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的意见建议,要及时分析研究、提出解决对策,确保通过专项整治,达到清理市场、规范生产流通秩序的根本目的。
四是加强医疗器械法规政策培训,着力提高企业守法生产经营意识和从业人员素质。
五是加强日常监管,全力推进质量体系考核,进一步提升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质量建设水平。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日常监管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创造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要坚持标准,年内按计划完成生产企业质量体系考核,切实提升生产企业质量建设水平。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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