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河南省卫生厅了解到,为进一步履行国家免疫规划经费财政分级负担责任,河南省要求建立基层预防接种劳务费补助发放绿色通道,确保预防接种劳务费及时足额落实到基层一线预防接种医务人员手中。对因特殊原因暂未能及时收到免疫规划劳务补助的乡镇,可由乡镇卫生院先行垫付,在年底之前由同级卫生行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及时审核并给予补助。
河南省卫生厅、财政厅联合下文要求,各地要根据辖区内经常性预防接种适龄人口(含流动人口和计划外生育人口)、接种服务量,结合上级补助的额度,统筹安排本地免疫规划接种劳务费补助经费,并纳入县(市、区)财政年度预算优先予以保障。遇到适龄接种人口发生较大变化或大面积疫情暴发时,预防接种疫苗、器材和劳务费有缺口的,县(市、区)财政应安排解决。
据了解,河南省免疫规划预防接种劳务补助标准为:脊髓灰质炎口服减活疫苗每人每剂次1元,其他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每人每针次3元。河南省要求各地对中央和省级补助的免疫规划预防接种劳务费、无偿调拨的免疫规划疫苗(一类、二类)、注射器材、冷链装备与更新设备、车辆及免疫规划业务补助经费等,均及时足额安排拨付到有关项目单位,严禁截留、滞留、挤占、挪用、闲置和浪费。
链接
按照国家免疫规划经费财政分级负担责任,省级财政经费补助的项目和内容主要包括:一类免疫规划疫苗运输费,安全注射安全盒购置费,免疫规划接种卡证册表簿印制费等。省辖市级财政经费补助项目和内容主要包括:辖区内免疫规划冷链系统运转维护费,免疫规划接种器材购置费,一次性耗材购置费,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处理费等。县(市、区)级财政经费补助项目和内容主要包括:县(市、区)域内免疫规划冷链系统运转维护费,免疫规划接种器材购置费等。
来源: 健康报
精彩推荐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常见药品专题
常见疾病专题
药品
疾病
药企
药店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