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改2009~2011年实施方案昨日公布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今日发布。《实施方案》明确,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2009~2011年重点抓好五项改革。
这五项重点改革分别是: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为了实现改革的目标,经初步测算,2009~2011年各级政府需要投入8500亿元,其中中央政府投入3318亿元。
推行医保“一卡通”异地结算
实施方案明确,我国将改进医疗保障服务,推广参保人员就医“一卡通”,实现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随着人口流动的加剧,越来越多的人在就医中遇到难题——报销手续繁琐,在不同城市来回奔波。为此,《实施方案》指出,建立异地就医结算机制,探索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就地就医、就地结算办法。制定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解决农民工等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跨制度、跨地区转移接续问题。做好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城乡医疗救助之间的衔接。
《实施方案》明确,允许参加新农合的农民在统筹区域内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简化到县域外就医的转诊手续。
基层医生工资向事业单位看齐
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基层医务人员的工资水平,要与当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
长期以来,由于工作环境差、工资低,导致我国基层医疗人才流失,影响了我国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据卫生部统计,2008年底,全国乡镇卫生院共有卫生人员105万人。全国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共有卫生人员20余万人。
为稳定基层医疗队伍,《实施方案》不仅明确了医务人员的工资水平,同时还要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
《实施方案》指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成本通过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补偿。
同时,《实施方案》还明确要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规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使用适宜技术、适宜设备和基本药物,大力推广包括民族医药在内的中医药,为城乡居民提供安全有效和低成本服务。
《实施方案》要求,乡镇卫生院要转变服务方式,组织医务人员在乡村开展巡回医疗;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对行动不便的患者要实行上门服务、主动服务。
公立医院“高档服务”不超10%
“公立医院提供特需服务的比例不超过全部医疗服务的10%。”实施方案规定。
近年来,一些公立医院过多设置一些VIP高级病房、特需门诊等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引起社会争议。
业内人士指出,限定公立医院设置过多的特需服务,是使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的一项举措,也有利于充分利用紧缺的公共医疗资源为老百姓提供服务。
允许患者凭处方到药店买药
我国将于今年公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并建立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调整管理机制,对目录进行定期调整和更新。
根据这一《实施方案》,我国将建立基本药物优先选择和合理使用制度,所有零售药店和医疗机构均应配备和销售国家基本药物,满足患者需要。从2009年起,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都必须按规定使用基本药物。
《实施方案》指出,允许患者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买药物。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
据了解,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期已着手就政府定价的药品进行成本价格调查,为配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做准备。
三年内村村都有卫生室
三年内,我国将完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支持边远地区村卫生室建设,实现全国每个行政村都有卫生室。
《实施方案》同时提出,要发挥县级医院的龙头作用,三年内中央重点支持2000所左右县级医院(含中医院)建设。完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标准。2009年,全面完成中央规划支持的2.9万所乡镇卫生院建设任务,再支持改扩建5000所中心乡镇卫生院,每个县1至3所。
来源:北京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