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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重点药品生产企业派驻药品安全保障督导组
www.yongyao.net  2009-4-17 13:23:48  来源: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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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积极探索科学监管新路子,结合风险因素分级评定情况和企业实际,在派驻驻厂监督员的基础上,近期向辖区内八家重点药品生产企业派驻药品安全保障工作督导组。该局选派业务水平高、综合素质强的骨干任组长,市药检所技术专家和原派驻厂监督员任成员,充分发挥技术监督作用,做到行政监督与技术监督相结合,监督与指导相结合,确保药品质量。

督导组的主要职责:一是及时排查企业生产质量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二是具体分析产品质量存在的缺陷与不足,采取针对性措施,加以完善与提高。三是对企业新上项目、新建车间、新开发品种、技术改造、GMP实施等情况,“关口前移,事前把关”,积极为企业提供服务。要求督导组在企业工作时间每月不得少于2天,与企业通过电话等形式加强联系、掌握情况每周不少于1次。

通过督导工作要达到:一是整体把握企业质量保证体系的完整性及有效运行。二是对工艺有缺陷、质量不稳定、临床不良反应发生率高、市场抽验不合格批次多的品种,重点攻关,使产品质量有显著提高。三是对企业宣传、培训、教育到位,落实企业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促进“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的观念、意识的确定。

同时,要求督导组成员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干涉企业正常合法的生产经营活动,对企业的生产技术、经营管理资料负保密责任,不得增加企业负担。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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