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的广告监管工作,近日,由广东省肇庆市政府牵头,肇庆市委宣传部、市卫生局、市文广新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对进一步规范医药广告市场监管达成共识,从三个方面强化对药品广告监管。
一是加强各类药品和保健食品广告的审核工作。各相关政府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能,完善药品和保健食品广告审核机制,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从严把关,规范药品和保健食品广告的发布。
二是加强媒体广告的管理。各新闻媒体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要进一步做好自律,把好各类广告的审查关,按照药品广告法规的规定,药品广告必须取得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药品广告证明,媒体审查后,必须严格按照药品广告证明核定的内容发布。
三是加强户外广告的管理。各公共场所、公共汽车、候车亭等的管理部门要严格审核各类药品和保健食品广告的合法性,发布户外药品广告,必须取得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出具的《药品广告审查表》,并由县级以上工商部门登记,经广告监管部门审查,严格按照《药品广告审查表》所核定的内容核发《户外广告登记证》。
来源:药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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