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加强自身建设、降低运行成本、节约开支,日前,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通知,要求全省系统切实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充分认识公共机构节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节能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明确节能负责人,落实节能措施,以切实有效的措施抓好抓实节能工作,推动全系统节能工作顺利开展。
二、明确目标,着力治本
参照各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先进经验和措施,全面推进节水、节电、节油、节约办公耗材等工作。2009年要力争公共机构人均用电量和年人均用水量分别比2008年下降5%,公共机构公务用车能耗比2008年有所下降。同时,建立长效机制,规范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公共机构节能“五大体系”,即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管理体系、能耗统计体系、定额标准体系、节能监督体系、节能工作考核考评体系。
三、突出重点,强化措施
一是围绕中心,进一步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培训和宣传工作。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与节能宣传活动,领导干部带头参加,制定和落实节能标识,强化公共机构节能意识。全年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开展节能活动不少于2次。通过工作简报、创办宣传专栏等形式,广泛宣传和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营造良好节能氛围。
二是突出重点,进一步加大“四节”工作力度。加大节约用电力度,提倡自然采光办公,减少用电设备待机时间,提高用电效率;加大节约用水力度,杜绝用水浪费问题,减少水资源消耗;加大公务车辆节油力度,加强公务用车配置管理,严禁公车私用;加大节约办公耗材管理力度,积极推行网络办公和无纸化办公,节约办公成本。
三是进一步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典型示范创建活动。及时研究制定典型示范的标准、要求、评选方法和步骤,在全省系统公开评选一批节能工作突出、措施得力、成效明显、具有代表性的典型示范单位,总结先进经验,并在全省系统推广。
四是健全制度,进一步巩固完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长效机制。
五是强化领导,进一步加强节能监督管理和协调配合,加大节能工作的监管力度,促进全省系统节能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来源:药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