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五项措施,确保厉行节约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成立厉行节约工作领导小组,并将此项工作纳入重要日程。制定下发《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全系统各单位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精心组织,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推动厉行节约工作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
二、明确目标,强化责任。严格落实领导分工负责制,同时要求各相关处室认真履职,密切配合,抓好责任落实。强化源头治理,完善相关制度措施,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清查“小金库”工作成果。在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各项规定的基础上,对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等方面都作出了具体规定,并明确提出了2009年全系统各单位车辆购置及一般公务性用车运行费用支出要在近3年平均数基础上降低20%。
三、加强督导,定期通报。将全系统各单位贯彻落实《通知》精神纳入2009年督查工作重点,定期与不定期对各单位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把行政监督与舆论监督、社会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增强监督实效。对厉行节约工作开展情况实行定期通报制度,督查室每月对厉行节约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汇总分析,省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对全系统加强厉行节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通报。对违反《通知》要求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和纠正。
四、严格追究,抓好落实。把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严格按照党纪政纪予以处理,同时严格按照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突出重点,创新方式,开展形式多样、广泛深入的宣传活动。在宣传先进单位的同时,也曝光反面典型,在全系统上下形成“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的良好氛围。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