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通知,决定在全省药品经营企业中开展争创“示范仓库”、“示范药店”活动,以提高全省药品经营企业综合管理水平,鼓励扶持优质企业发展壮大,促进武汉城市圈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建设。
通知明确了“示范仓库”、“示范药店”的标准要求、申请程序等,要求示范企业必须是守法诚信、经营规范、管理先进、设施精良的优质企业。对确定为“示范仓库”、“示范药店”的企业,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授发“示范仓库”、“示范药店”荣誉牌,并将采取减少监督检查频次、实行GSP跟踪检查备案制、给予经营范围方面支持等措施,支持示范企业发展壮大,积极发挥其示范引导作用,促进全省药品经营企业质量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来源:药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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