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暨创建满意单位动员会议,着重提出十项措施落实社会评价意见整改,创建人民满意单位。
一是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创满意单位有机结合起来。按照深入学习实践活动的要求,从进一步加强效能建设、转变工作作风出发,把有明确指向和具体要求的意见作为此次整改的重点。按照办理率、解决率、满意率三个100%的要求,切实保证整改工作落实到位,保证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二是力争杭州不发生食品药品源头毒害事件。坚持因地制宜、分类监管、预防为主、源头治理的方针,不断完善和健全即时和长效监管制度,把事故控制在萌芽状态。
三是快速反应、正确应对。高度重视提高预防和处置职责范围内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把既发事件控制在最小的影响范围,保一方平安,让上级满意,让群众满意。
四是正确对待举报投诉。坚持“及时、便民、服务”和“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五是积极主动应对热点,做好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正面引导作用,为做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六是改进作风,提高素质。增强服务意识、大局意识,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努力形成“人人讲作风、处处抓服务”的浓厚氛围。
七是继续推动全社会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的互动机制建设。加强研究探索,进一步完善和深化全社会参与食品药品安全互动机制,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的积极性。
八是高标准、严要求从自身查找问题。每个处室、每个单位、每个人员都要查找问题和差距,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九是正确认识和对待创新。争创人民满意单位,必须把开拓创新作为永恒的动力。
十是要正确认识和对待机构改革。坚决服从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要从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战略高度,认识机构改革的重要性,服从改革。
来源:药监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