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强调查研究,创新工作机制,采取得力措施,进一步加强农村药品监管和配送工作,大力推进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
一是鼓励开展农村药品集中配送。支持经营规模较大、经营管理规范、诚信度高的药品批发企业直接向农村医疗机构和药店配送药品。
二是鼓励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向农村延伸网点。结合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开办标准调整,大力推进药品零售连锁经营发展,鼓励零售连锁网点向农村延伸。支持具有药品配送能力的药品批发企业和零售连锁企业依托“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中的商业网点或农村便利店,开设非处方药专柜,方便农民群众购药。
三是规范农村医疗机构药品管理。按照《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和《山东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规定,扎实有效地开展药品使用质量规范化管理活动,切实加强农村药品使用质量的监管,确保药品质量安全可靠。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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