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中药注射剂的研究、生产、经营、使用秩序和监督管理工作,提高中药注射剂的安全性和质量可控性,从2009年5月份开始,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在全省全面组织开展中药注射剂安全性再评价工作。
为做好此项工作,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按照省机关处室、直属单位职能设置及省局和市州局的事权划分,以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责任,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一个相关部门和企业。
该局要求,各市州局、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中药注射剂安全性再评价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复杂性,认真分析全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生产、经营、使用和管理中药注射剂工作的实际,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进一步排查研究、生产、流通、使用四环节的安全隐患,切实降低中药注射剂安全风险。各单位要按照各自任务分工,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和要求,通力合作,积极配合,认真开展工作,确保工作相互衔接,有序推进,完成各项任务。各单位要狠抓落实,注重实效,对企业未落实的,采取必要的行政措施,责令限时落实。各市州局要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加强监督员的驻厂监督;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中,要注意排查重点环节的安全隐患,不仅要检查企业管理制度与操作规定是否符合规定,而且还要检查企业的工作落实情况。各单位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为今后全面开展注射剂品种安全性评价工作积累经验。要加强对注射剂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切实落实监管责任和各项措施,建立和完善药品安全科学监管的长效机制。
通过开展中药注射剂品种上市前后研究工作的监督、生产工艺和处方核查、市场抽验、不良反应监测、生产和流通环节的日常监管、药品再评价和再注册等工作,进一步规范中药注射剂的研制、生产、经营和使用秩序,消除安全隐患,保证药品安全。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