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总体安排,自2009年2月中旬开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区部署开展了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专项整治,此项工作计划6月底结束。
截至5月底,全区共检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62家,立案查处1家,责令整改26家,拟注销生产企业许可证8家、一类产品注册证8家;检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2505家,立案查处48家,建议吊销经营企业许可证75家,责令整改375家,停止销售18家。通过专项整治,一是摸清了“家底”,对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的基本情况有了更全面、更详细的掌握。二是依法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案件,一些事关群众用械安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三是通过专项整治实践,总结形成了整顿和规范医疗器械市场的新思路,为完善监管制度、建立长效机制提供了思想和实践基础。
下一步,全区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坚持“边整治、边总结、边提高”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突出重点产品尤其是高风险产品的监管,严格按分类管理的要求进行规范,确保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质量安全。对在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各地州局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分析研究、提出解决对策,增强整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大案件查办力度,该注销的及时注销、该吊销的坚决吊销。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法规政策培训,着力提高企业负责人及质量管理人员的素质,增强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着眼于长效监管,全力推进质量体系考核,建立完善监管各项制度,健全医疗器械监管长效机制。
来源:国家药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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