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药品终端使用安全保障水平,云南省普洱市采取切实措施,全力推进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了“规范药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出台实施方案,设定等级标准,制定配套考核验收办法,作为考核验收规范药房的依据。并多次召开联席会议,明确目标和责任,为全面推进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
二是加强沟通与协调。与卫生、计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努力做好督促、指导医疗机构的“规范药房”创建和验收工作,并与定点医疗机构申请挂钩。
三是深入基层分类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深入各医疗机构,按照“分类指导、以点带面、整体推进、成熟一个、验收一个”的原则,对药房建设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同时,采取“回头看”巩固创建成果。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普洱市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稳步推进,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实现提速,是药品质量意识明显增强。各医疗机构药品管理制度健全,管理措施落实,购药渠道规范,硬件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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