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众合理用药援助系统
药品查询
请勾选查询条件后检索
药品名 企业名 批准文号 功能主治
你的位置:首页 > 安全用药 > 用药公告 > 药监动态 > 正文
广东省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院药房专项检查坚持“四个并重”
www.yongyao.net  2009-6-16 14:48:24  来源:  责任编辑:
分享到: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使用药品监管,逐步推进药房规范化管理,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广东省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坚持“四个并重”,扎实开展特区医院药房专项检查

一是坚持监督检查与规范引导并重。要求检查人员加强对每个医院的监督检查力度,检查要做到严格、全面和细致,在纠正不规范行为的同时,督促各医院健全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加强药品管理的硬件配套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药房内部规范化管理水平。

二是坚持自律与他律并重。一方面着力培养和提高医院的自律意识,使其在思想上自觉、自愿、主动;在行动上做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保证药品使用安全。另一方面强化外部监管,检查结束后将各医院的药事管理得分、存在问题分类整理后以简报的形式反馈给各医院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三是坚持惩治与教育并重。在检查中针对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未经批准擅自配制或使用制剂、使用假劣药品等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从严从重处理。同时加强典型教育和警示教育,切实提高医疗机构领导和药房工作人员对药房管理的认识。

四是坚持分类检查与分阶段检查并重。此次检查按民营医院、区级医院、市级医院的类别进行分阶段检查,第一阶段先检查药房规模较小的民营医院,重点是检查药品购进渠道、用药规范化等;第二阶段检查区级医院,可以同时对该类医院的社康中心进行药品购进渠道、仓储条件、用药规范等进行检查;第三阶段检查市级医院,对此类医院重点检查制剂、麻精毒放特殊药品的管理和使用状况,并且对其植入类、输血类的三类医疗器械进行合并检查。

截至目前,已对12家医院药房进行了检查,其中2家医院药房因存在药品仓储条件不合规定而被责令整改。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返回资讯中心 返回资讯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