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云南省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生产日常监督,将监管与服务相结合,刚性监管与柔性监管相结合,以提高产品质量,促进行业自律,产业发展壮大为目的,加大监管力度,加大惩处力度,确保全市医疗器械产品质量安全。
一是加强宣传,做好指导。根据昆明市城市改造和主城区企业逐步迁入工业园区的要求,辖区内的大部分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在近几年内将面临搬迁改造的问题。在“特殊形势”下,该局及时召开部分药包材、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座谈会,宣传政策,加强指导,要求企业转变传统观念,着眼大局,领会政策,早做安排,立足长远。
二是搭建平台,引导入园。该局立足职能,做好服务,一方面搭建平台,邀请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企业座谈,为企业搬迁入园牵线搭桥,另一方面引导产业升级,鼓励企业做大做强。
三是加强沟通,共渡难关。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该局在企业和省局,企业和市政府之间加强沟通,深入调研,了解企业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做好记录,及时向省局和市政府反映。
四是加强监管,加大处罚。为确保“特殊时期”质量安全不放松,要求企业把好质量关,遵守好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加强现场检查,结合质量监督,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查处。
五是突出重点,层级监管。制定检查方案,突出检查重点,结合甲型H1N1流感防控,重点加强对标示“无菌”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规范无菌产品的生产,结合《云南省卫生材料类产品生产指导细则》,加强对卫生材料类生产企业的监管。在监管频次和力度上体现层级监管,加强对正常生产的国家及省重点监管企业的监管力度。
六是提升效能,有效监督。将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与质量抽验相结合,与行政许可相结合,充分提升行政效能。在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中查找问题,寻找案源,提高质量抽验的靶向性,做到有效监管。
来源:国家药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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