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以来,河南省新乡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总结往年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县农村医疗机构和基层诊所开展“建立四档案”管理工作,有效强化了农村医疗机构药品的安全意识,提升规范药房建设水平。
一是建立资质档案:收集整理药品、医疗器械供货单位的《许可证》、《营业执照》、《GSP》证书、法人委托书、质量保证协议等资质材料。
二是建立票据档案:存放当月(季)药品医疗器械购进票据并分类装订。
三是建立监管档案:将药监部门的监管记录、抽验凭证、各类执法文书、质量信息等保管存放。
四是建立其他档案:主要包括健康体检、学习培训等材料。
通过建立“四档案”,进一步规范农村基层诊所药品、医疗器械管理工作,巩固农村药品“两网”建设成果,全面提升了农村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水平。监督检查中,农村医疗机构和基层诊所假药基本绝迹,劣药明显减少,农民群众用药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来源:国家药监局
精彩推荐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常见药品专题
常见疾病专题
药品
疾病
药企
药店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