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教育培训工作,提升执法人员整体素质,日前,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统一归口、统一规划、统一实施、统一发证”的原则,修订出台了新的《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新办法对参训人员范围及公务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教育培训等内容作了全面详细的规定。办法规定:各处室(单位)负责提出本处室、本单位年度教育培训计划,负责确定培训人员、培训内容、培训时间以及培训大纲和培训教材,与省局教育培训中心协商确定培训师资;由人事教育处负责组织制定教育培训工作政策、制度和培训规划,负责审核各处室(单位)申报的年度教育培训计划,统一下达年度培训计划,对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负责教育培训证书的统一管理;由省局教育培训中心负责省局年度教育培训计划的具体实施,承担各项教育培训任务。办法同时规定了培训项目实施及培训经费实施预决算管理的具体流程,严禁超支使用、自觉接受监督等内容。
新办法的实施,整合并充分利用了现有教育资源,有效解决了因各部门多头培训、培训内容及参训人员交叉重复,造成人力、财力浪费等问题,建立了统一、有序、集约、高效的教育培训管理机制。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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