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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莆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企业购销行为
www.yongyao.net  2009-7-20 8:48:28  来源: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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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莆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贯彻实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药品购销活动中票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为契机,采取六项措施加强药品市场监管,进一步规范药品购销渠道,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一是加大宣传培训力度。自2008年9月份以来,面向全市400多家药品批发、零售连锁和零售药店的企业负责人,通过召开专门会议,对规范药品进货渠道和日常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进行全面宣传、培训,明确监管要求。引导药品经营企业加强自律,树立诚实守信、优质服务的经营理念。

二是加强药品购销管理。依据省局《关于加强药品流通渠道监管的通知》规定,采取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形式,共出动1000多人次,对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开展规范药品进货渠道专项检查,严格标准,坚决打击挂靠经营、非法渠道购销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加大违规查处力度。结合实际,抓住重点,依法查处了未按规定规范票据和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违法行为,其中对1家批发企业、1家零售药店分别给予停业整顿30天及10天的处罚。同时,建立畅通的举报渠道,通过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在涉药单位设置监督举报电话等形式,形成对涉药单位强有力的监督约束。

四是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在市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市、县(区)局、科室之间按照各自职能,采取专项执法检查、交叉执法检查等形式,密切配合、共同参与,形成监管合力,不断提高监管效率。

五是做好事前教育疏导。与药品经营企业签订质量安全责任告知书,明确告知行政相对人哪些是不合法的行为,强化“第一责任人”意识,督促企业对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自查自纠。

六是做好服务规范发展。在强化监管的同时,重点在规范管理优化服务上下功夫,引导企业公平竞争,使“劣质”企业退出市场,使优质企业规范经营,从而优化提升整个产业的整体素质,最终实现药品经营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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