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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用药原则(一)
www.yongyao.net  2009-7-23 9:02:19  来源: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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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为了适应胎儿发育的需要,母体系统发生一系列生理改变,而胎儿、新生儿处于发育过程的不同阶段,各器官功能尚不完善,生理情况与成人显著不同,如用药不当对孕妇、胎儿、新生儿可能产生不良影响。因此如何在妊娠期选择安全,有效药物,适时适量用药,对提高胎儿质量、围产保健均很重要。

凡生育年龄妇女用药时需注意月经是否过期,孕妇在其他科诊治应告诉医生自己已怀孕和孕期时间。以免“忽略用药”。其次孕妇健康有利于胎儿的正常生长发育,有急慢性疾病的患者应注意在孕前进行治疗,待治愈后或在医生指导监护下妊娠。孕妇患病,则应及时明确诊断,并予合理治疗。其三,孕妇自服药有一定的普遍性,因此应注意,孕期可用可不用的药物尽量少用,尤其在孕3个月以前。烟、酒、麻醉药均属药物范围,对孕妇胎儿同样有害。一般而言孕妇患病必须用药时,能单独用药就避免联合用药,能用结论比较肯定的药物就避免用比较新的但未肯定对胎儿是否有不良影响的药物,并且应严格掌握剂量和用经持续时间,注意及时停药。如孕妇已用了某种可能致畸的药物,应根据药物用量,用药时妊娠月份等因素,综合考虑处理方案。早孕期间用过明显致畸药物应考虑终止妊娠。哺乳期用药一般不需终断哺乳,应延长服药至哺乳的间隔时间,以减少乳汁中的药物浓度。中药或中成药一般可按药物说明书上所指“慎用”或“禁用”执行。以上仅是一般建议,具体情况应结合自身请医生给出一个综合治疗方案。

来源:河北省妇幼保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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