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云南省红河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立足民生,服务群众,通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提高科学监管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他们的做法是:
一是构建服务药品生产平台。开展药品研制环节的监管,对原辅料来源、试制现场、试制样品、试验仪器、设备、药品研究全过程各时间点的衔接等进行现场考核,并按程序进行注册抽样;强化对药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检查企业执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的情况、检查中提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原辅料供货商资质审查和检验情况、药品标准的执行情况、接受委托生产情况、产品的检验情况;实施驻厂监督制度,对高风险企业实施动态监管,对重点品种、存在的问题进行跟踪,督促整改到位。
二是构建服务药品市场平台。严格市场准入,依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各项要求,具备相应药品经营资质、人员、场所、条件和环境等的企业,严格按工作程序和准入条件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行政许可审批;规范药品市场,以GSP认证现场检查和药品检测车的运行为契机,对药品批发企业、私立医院、个体诊所、药品零售加盟店、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药品违规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曝光力度。
三是构建服务药品质量平台。强化技术监督,针对可疑药品开展药品抽验和监督抽验,科学制定《药品抽验工作方案》,扩大市场检测的覆盖面,定期分析药品质量状况;以“依托医疗机构、健全监测体系、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宣传教育”为主线,成立14个州、县(市)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中心,开展药品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药物滥用“三项监测”工作,在全州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乡镇以上医疗机构建立监测点1176个,收集上报药械不良事件报告表276份,药物滥用监测调查表423份。
四是构建服务信息平台。通过网站、简报、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及时为群众提供准确、有效的信息,发布假劣药品、药品质量公告、预警公告等,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自我净化能力,使群众第一时间内正确掌握药品安全信息。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