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打击各种形式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犯罪行为,日前,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自即日起在全省开展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活动集中行动,进一步规范药品企业生产经营行为。
此次集中行动检查的重点:一是药品生产企业场地、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情况,特别是停产、半停产企业的厂房、设施、设备的使用情况,非药品监管受控范围内的办公用房、辅助用房、库房、动力设施以及废弃建筑内的情况。二是药品生产企业委托加工产品,特别是境外委托加工产品的生产情况。核查委托加工的批准或备案文件、合同的真实性;加工生产过程的批生产记录;产品流向和合同履行情况。三是药品经营企业出口、境外委托加工的批准或备案文件,执行标准,合同、出入库及报关手续文件,货物流向和合同履行情况。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市局立即成立集中行动领导小组,由一把手担任组长,根据辖区内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实际情况,抽调业务骨干,组成若干检查组,精心制订检查方案,采取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迅速展开拉网式检查,现场检查时应覆盖企业整个生产、生活区域,确保不留死角;对报告停产或半停产的生产企业,除本次检查外,要坚持每季度现场检查一次,将检查结果记入监管档案,并书面报告省局安监处;对查出的问题要及时上报省局集中行动办公室,并立即采取相应处理措施,触犯刑律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为使集中检查取得良好效果,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建三个督导组,还将对11个市进行督导检查。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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