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药品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日常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活动,确保防控甲型H1N1流感所需药品质量,日前,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通知,决定于2009年7~9月在全省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专项整治紧紧围绕强化药品生产、经营、使用三个环节的日常监管,重点打击非药品冒充药品、中成药非法添加、药品虚假广告及互联网非法销售药品等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对违法行为,坚决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严肃查处。对生产销售假劣药品犯罪行为,依据《行政执法相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及2009年5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的《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并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
本次专项整治,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在各地自查整改基础上,由省局药品安全监管处、药品市场监督处、稽查分局、直属分局等相关处室组织全省监管人员进行交叉监督抽查,集中解决专项整治行动中重点难点问题,抽查情况全省通报。对责任不落实的,要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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