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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暂停销售五个严重违法广告药品
www.yongyao.net  2009-8-12 10:01:18  来源: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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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药品广告监管,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再次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向3家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下达暂停销售通知书,自2009年8月10日起,对“增力再造丸”等五个严重违法广告所涉药品,责令下架,暂停在安徽省辖区内销售。

被暂停销售的药品分别是:吉林金泉宝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增力再造丸”(国药准字Z20063827号),青海柴达木高科技药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十五味萝蒂明目丸”(国药准字Z63020255号),西藏神猴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销售的“十三味菥冥丸”(国药准字Z54020036号)、“二十五味肺病丸”(国药准字Z20023278号)、“十味乳香散”(国药准字Z20023288号)。

上述五种药品广告,擅自夸大药品功能主治和适应症范围,并含有不科学表示药品功效的断言和保证等行为,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该局曾责令广告主立即停止发布违法药品广告,但其仍拒不改正。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进一步加强对所涉零售药店的监督检查,发现仍在销售上述药品的,一律予以查封、扣押,并责令相关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刊登更正启事,消除不良影响。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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