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芦氟沙星、卡那霉素、地诺前列酮和卵磷脂等在内,从8月10日起,将有265种处方药品种新增纳入政府最高限价管理。省物价局将在核定相关药品生产(进口)成本或现行销售价格的基础上,分期分批核定其最高零售价格。届时,所有医院和药店都不得突破规定的最高零售价销售。这是记者昨天从广东省物价局获得的消息。
记者昨天获悉,省物价局日前向全省各地级市物价主管部门下发通知,公布了广东省第一批新增政府最高限价管理药品目录,包括芦氟沙星、卡那霉素、地诺前列酮和卵磷脂等在内,共有265种药品榜上有名(具体名录详见广东价格信息网,网址:http://www.gdpi.gov.cn/)。省物价局要求,该新增目录内的西药按标明的药品中文名称划分品种,各品种属于处方药的剂型;中成药按标明的药品名称和剂型划分品种,均纳入全省政府最高限价管理范围。所有药品零售单位(含医疗机构)不得突破规定的最高零售价格销售。
省物价局表示,新规定将从本月10日起执行。《新增目录》公布后,该局将根据药品的生产(进口)成本或市场现行价格分期分批核定零售价格。在公布价格前,经营者暂按现行市场价格执行。《新增目录》药品规格品的价格经该局核定公布后,生产经营企业应按药品差比价规则对同一品种其他剂型规格的价格进行调整,并在1个月内报省物价局核定。在广东首次上市的品种剂型,生产经营(进口代理)企业应在上市销售前向声物价局申请定价。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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