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部门发现2种邮购假药
日前,呼和浩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玉泉区分局接到一消费者咨询:问其通过邮购方式购买的药品“百日哮喘丸”、“38味复方肺康丸”是不是非法药品,上述药品是否可用。
执法人员现场查看发现,百日哮喘丸(试用药)标示为内蒙古佰盛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51836888、批号070808;38味复方肺康丸A-DF1号无生产企业名称标识。两种产品有功能主治和适应症的描述,邮寄人的宣传材料中显示上述药品是“郑州市康泰中医院”大夫寄出的。
执法人员通过查询,发现无内蒙古佰盛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这个生产厂家,也无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Z51836888的百日哮喘丸,初步判定百日哮喘丸为假药;38味复方肺康丸因无生产厂家、批号等标示,依据有关规定初步判定为假药。随后,执法人员与郑州市卫生局核实郑州市康泰中医院情况,得到的答复是郑州市批准的中医院中无郑州市康泰中医院。
随后,执法人员将上述情况回复给消费者,同时,该分局将已经掌握的线索通报给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追查假药的源头。
来源:315价格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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