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众合理用药援助系统
药品查询
请勾选查询条件后检索
药品名 企业名 批准文号 功能主治
你的位置:首页 > 药讯频道 > 药讯 > 医药新闻 > 正文
省级政府经专家论证可按规定程序增加非目录药品
www.yongyao.net  2009-8-20 15:52:39  来源:  责任编辑:
分享到:

核心提示:卫生部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称,基本药物制度在实行时要考虑地区实际情况。基层药物目录允许省级人民政府按规定增加非目录药品。此前,卫生部指出基本药物目录的出台,可以有效降低购药费用,解决老百姓“买药难买药贵”问题。

中国网8月20日电 卫生部将于2009年8月20日上午10:00在卫生部五楼新闻发布厅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有关情况。

卫生部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司司长郑宏在今天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这次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要求基层卫生医疗机构配备使用国家的基本药物,同时又对地方留出了调整空间,允许省级人民政府经过卫生行政等部门组织专家论证,按规定和程序增加非目录药品,确保制度不走样、不变形。

郑宏说,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部分由政府主导,同时要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目录中500种也好、600种也好,这都反映基层的用药需求,在一些大城市的基层医疗机构里品种比较多,在边远的地方比较少,但基本上是500、600种左右。现在基层拿出300种,存在一些差距,有些地方可能不够用,特别是一些发达地区;有些地方觉得还可以。所以我们制定基本药物目录的思路也在不断调整,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统筹兼顾,目录拿出来既能够符合基层的基本需求,同时要兼顾地方的差异。这样我们这个目录应该说出来以后就考虑到,你说你拿出300种,让所有基层医疗机构完全都按照这个模式使用肯定有些地方就不够。所以要满足群众的基层用药,恐怕有老百姓不满意,上海社区一些人发现药品没有了,而且基层不允许配备,也有说可以到药店购买,但是这样带来了不便。考虑到这些情况,基层目录在出基层版的时候给地方留下了操作空间,允许省级人民政府经过卫生行政等部门组织专家论证,按规定和程序增加非目录药品。

郑宏同时强调,在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的初期,使目录既适合于基层的需求,同时也使地方有一定的自主性。但是我们强调要按照一定程序,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论证提出,经过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同时报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备案。按照这样的一些程序和政策规定,地方增加的药品要考虑当地财政和社会保障能力。更重要的一点,我们让老百姓吃药,必须要满足用药,并不是希望他们大量吃药,建立基本药物制度就是希望这个制度在实施过程中满足群众基本用药,减轻群众用药的费用负担。

名词解释:基本药物

文件称,基本药物是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

卫生部副部长、国家药监局局长邵明立表示,世界卫生组织在1977年为发展中国家提出了基本医疗、基本目录的提法,现在已经有170多个国家推行了基本药物制度。作为基本药物,它具备四个功能:临床必需,少了它,就治不了病了;安全有效;使用方便;价格低廉。

邵明立称,1982年1月,中国第一部药品目录《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下发,此后我国还公布过多版目录,但这些仅仅是目录,在临床的使用比例很低,影响非常小,和临床使用、医疗保险等都没有衔接。

 

来源: 中国网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返回资讯中心 返回资讯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