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医疗器械经营监管,保障百姓用械安全,从2009年3月份起,吉林省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利用近半年时间,对全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进行专项整治。
此次专项整治重点整治一次性输液器(注射器)、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避孕器械、临床检验分析仪器及诊断试剂等产品。专项整治采取企业自查自纠自我整改,监管部门实施拉网式检查和突击式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市区药品批发企业和药品连锁企业为重点,对421家独立持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和整治,对存在问题的企业进行严肃整治。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进一步增强了全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质量责任意识和诚信守法意识,企业的管理制度、质量安全控制等各个环节得到进一步强化,有效地降低了医疗器械流通风险,促进了公众用械安全有效。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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