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众合理用药援助系统
药品查询
请勾选查询条件后检索
药品名 企业名 批准文号 功能主治
你的位置:首页 > 药讯频道 > 药讯 > 医药新闻 > 正文
卫生部:严管公立医疗机构大型医用设备引进
www.yongyao.net  2009-9-24 15:34:42  来源:  责任编辑:
分享到:

近日,卫生部下达2009年~2011年全国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通知。通知要求,严禁公立医疗机构采取合作分成形式引进大型医用设备。

通知强调,各省年度审批结果须在当年6月10日和12月10日前分两次报送卫生部备案。CT、MRI和LA三类设备按临床实用、临床研究和科研临床三类逐级阶梯分型。省级及以上区域内具有较高水平的三级甲等医院方可配置科研临床型设备,县级医疗机构原则上不得配置临床研究型设备。临床研究型和科研临床型两种类型设备审批结果须在5个工作日内报卫生部备案。

通知指出,卫生部近期将发布阶梯配置指导意见和机型结果。

来源:用药安全网整理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返回资讯中心 返回资讯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