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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禁忌用药20种
www.yongyao.net  2009-9-11 8:56:46  来源: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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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青霉素:较安全,包括广谱青霉素如哌拉西林。口服、肌肉注射、静脉滴注均可用于孕妇。警示:按推荐剂量使用,不可超量。

2.红霉素:同类药还有利菌纱,罗红霉素等,分子量大,不易透过胎盘到达胎儿,青霉素过敏者可使用,衣原体、支原体感染首选药。

3.甲硝唑:杀虫剂,治疗滴虫感染,主张早孕期不用。

4.螺旋霉素:治疗弓形体感染,对胎儿无不良作用。

5.驱虫药:动物有致畸作用,应慎用。

6.地高辛:强心药,易透过胎盘,对胎儿无明显不良作用,心衰孕妇可使用。

7.β受体阻断剂:有引起胎儿考长迟缓的报道。

8.降压药:有明确致畸作用孕妇禁用的是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如卡托普利,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如氯沙坦,其他种类降压药如钙离子拮抗剂(代表药心育定,有引起子宫血流减少的可能,利尿剂近足月给药可引起新生儿血小板减少应慎用,乙酰唑胺功物实验有肢体畸形,孕妇忌用。

9.治疗哮喘的药物:如茶千、肾上腺素、色甘酸钠、强的松等均无致畸作用。

10.抗抽搐药物:孕期服用抗抽搐药者胎儿先天畸形发生率为后者的2-3倍。常用的有苯妥英钠、卡马西平、三甲双酮、丙戊酸等。

11.抗精神病药均有致畸作用。

12.镇静药物:如安定,舒乐安定,个别有致畸作用。

13.止痛药:扑热息痛可产生肝脏毒性。阿斯匹林可伴有羊水过少,胎儿动脉导管过早关闭。布洛芬、奈普生、吲哚美辛可引起胎儿动脉导管收缩导致肺动脉高压及羊水过少、妊娠34周后不宜应用消炎痛,可引起胎儿脑室内出血、肺支气管发育不良及坏死性小肠结肠炎等不良作用。

14.止吐药物:未见畸形增加服道。

15.激素类:达那唑、乙烯雌酚,均不宜孕妇使用,口服避孕药沙丘度受有肯定的致畸作用。

16.抗肿瘤药物:有明确致畸作用。

17.免疫抑制剂:硫唑嘌呤、环孢霉素对母儿有明显毒性。

18.维生素A:大量使用可致出生缺陷,最小的人类致畸量为25000-50000iuld。

19.维生素A异构体:治疗皮肤病,异维甲酸胚胎发生期用药可产生各种畸形。

20.依曲替酯(芳香维甲酸):用于治疗牛皮癣、半衰期极长,停药>2年血浆中仍有药物测出,故至少停药2年以上才可受孕。

来源:39健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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