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广东省珠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直将药品零售企业GSP跟踪检查作为流通监管工作重点和整顿规范药品经营市场秩序的重要手段。截止2009年8月底,该局共对210家零售药店进行了GSP跟踪检查,圆满完成了2009年药品零售企业GSP跟踪检查任务。在检查过程中,该局主要从四个方面着手开展此项工作:
一是科学统筹,合理安排。召开GSP认证检查员工作会议,以科室为单位合理安排分工,在GSP跟踪检查过程中结合日常检查、甲型H1N1流感药品专项检查、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专项检查,采取飞行检查和夜间检查方式,合理利用监管资源,缓解了监管资源相对不足与监管任务重的矛盾。
二是突出重点,严格检查。要求GSP认证检查员重点针对药师在岗在职、药品的购进、验收、陈列储存、设施设备、不合格药品的确认报损等方面,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逐条逐款进行全面检查,对不符合GSP要求的零售药店发出现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三是汇总分析,长效监管。根据跟踪检查情况,分类整理各零售药店存在的问题,对存在的较多共性问题汇总,以便指导下一步监管工作。同时,把企业按照执行GSP情况的好坏进行分类,对出现质量管理滑坡的企业将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和频次,从而达到长效监管目的。
四是加强复查,防止反弹。对不通过GSP认证跟踪检查的企业,采取突击检查的方式进行复查,重点查看上次跟踪检查的缺陷项目是否已经进行整改,督促企业自觉将GSP管理的各项要求贯彻到药品经营的全过程。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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