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湖州市农村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对下一阶段相关工作提出新要求。
《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经过5年努力,逐步理顺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有效整合现有监管资源,提高监管效率,基本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农村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新格局,并具体提出六大目标:一是建立政府负责、部门协调的农村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二是建立源头可追、过程可控的农村食品药品监管新模式。三是建立覆盖全面、及时准确的农村食品药品信息监测网络。四是建立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农村食品药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处理机制。五是建立布局合理、精干高效的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六是建立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农村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体系。
《实施意见》还对全力加强农村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的具体措施进行了细化。一是完善载体,提高农村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的总体水平,包括健全食品安全“三网”(监管责任网、现代流通网、群众监督网)建设、深化药品“两网一规范”(药品供应网络、监督网络和农村医疗机构药品规范化管理)建设、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二是全程监管,加大食品药品规范和整治力度,包括加强农产品源头管理、整顿农村食品生产加工业、规范农村食品市场流通秩序、强化农村餐饮消费环节的监管、加强农村药品(医疗器械)监管。三是健全体系,构建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机制,包括进一步完善信用体系、信息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应急体系建设。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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