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以来,湖北省宜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四项措施加强药品广告管理,有效遏止药品广告违规、违法刊登、刊播现象,取得明显效果。截止目前,对宜城市电视台监测40次,依法将7起违法广告移交工商部门查处。
该局的主要做法是:一是固定专人。指定专人对电视台、宣传单发布的药品广告进行监测,一旦发现违法药品广告,及时做好登记、上报、移送工作。二是配备专用设备器材。三是定时监控。每周监测1次以上,每月4次,具体日期不定,一般监测时段在15~19时。四是定期移交违法药品广告相关材料。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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