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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用药禁忌
www.yongyao.net  2009-9-11 9:15:21  来源: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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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怀孕时应该从怀孕前3 个月就开始慎重使用药物,特别是抗生素或感冒药。优孕和药物的关系非常密切,可怀孕一般在4 ~ 5 周后才能够发觉。因此,一般在医生开处方前就要说明自己的怀孕打算,包括丈夫在内,因为很多药物也会使精子受到损伤。

西药

非处方药:

在服用感冒药和抗过敏药物之前,最好再跟你的医生确认一下自己是否可以服用某种药物。

处方药:

当你发现自己怀孕时,如果你正在服用抗抑郁类药物、抗生素,或者一些治疗哮喘、暗疮、糖尿病、高血压、癫痫症的药物,你需要征求一下医生的意见。也许你需要在妊娠期间改变这些药物治疗。

抗酸剂:避免使用各种含有铋和碱式水杨酸盐的抗酸剂。

四环素类和卡那霉素:导致胎儿先天性耳聋或肾脏损害。

链霉素和卡那霉素:导致胎儿先天性耳聋或肾脏损害。

氯霉素:抑制胎儿的骨髓造血机能,致新生儿肺出血。

磺胺类药物:导致胎儿多种畸形,也可导致新生儿核黄疸。

阿斯匹林和非那西汀:导致胎儿骨骼、肾脏及神经系统的畸形,其发生畸形的部位与某一器官形成过程有关。

巴比妥类:导致胎儿的手指或脚趾短小、鼻孔通联、精神萎靡等。这类药有口服的鲁米那、速可眠、巴比妥钠、异戊巴比妥及注射用的苯巴比妥钠。

激素类药:如可的松、肾上腺皮质激素、胰岛素等,均可导致胎儿兔唇、腭裂、无脑儿、脑积水等畸形。

抗癫痫药:三甲双酮、苯妥英钠可引起胎儿脑异常。

抗癌药:可引起流产、早产、死胎,胎儿多发畸形。

减肥药:减肥瘦身在现代社会是普通现象,但各家医院诊所使用的药物五花八门。目前减肥药已产生极大争议,某些药物用于正常人身上,尚且造成伤害,何况是用于孕妇身上。已有许多案例显示,由于孕妇不知已怀孕而使用减肥药,造成胎儿畸形及无脑壳等严重的后遗症。所以服用肥药之前,一定要确认处于未怀孕状态及注意医疗行为的合法性,以免造成身体伤害。

来源:三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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